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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題 耶穌受審判(一)

 

  主耶穌被捉拿之後,先後經受七次非法審判。有四次是在大祭司和猶太公會之前(其中一次未明顯記載),有三次是在彼拉多衙門和希律王府之前。這一系列受審的經過,實是人類歷史上一切審判場合中最驚天動地的大事。其中的每一幕情景,都是我們應當永遠銘記在心,並深思默想的。因為宇宙萬有和人類的創造主、統治主竟然為了救贖我們罪人的緣故,在世上忍受罪人不公正的審判,並被判處釘十字架的極刑。從這一系列受審的過程中,我們也將處處感受到那充滿在主耶穌心靈中的無限的愛天父、愛門徒、愛世上眾罪人,甚至愛仇敵的心,為要盡一切的可能感化、警告、挽救罪人和敵人,期望他們信而悔改,歸向上帝,並保護、造就門徒,榮耀天父的聖名。從主受審的過程中,我們也將處處體驗到祂那無比的屬天的智慧和能力,神聖的勇敢和忍耐,偉大的克己和犧牲的精神。現在讓我們依次查考和默想主耶穌各次受審的情形:

  第一次受審:在亞那面前的受審。(約18:12-14.19-23)。

  主耶穌第一次受審是在亞那面前,如經上所記:『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約18:12-14)。

  亞那不但是現任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而且他本人也是前任大祭司。他雖然已經退休,但因他年高望重,實權在握,所以一般人仍尊他為『大祭司』。(約18:22)。

  還有,現任大祭司該亞法雖然像亞那一樣極其陰險毒辣,然而該亞法在經驗方面還比不上亞那;亞那更比他飽經世故,老奸巨猾。因此,這次耶穌被捉拿後,首先被帶到亞那的公館�堙C亞那打算在猶太公會正式審問耶穌之前,先能從耶穌的話中找到一些定祂死罪的把柄。

  關於該亞法的陰險狠毒,正如上面經文中所再次指出的,當耶穌施行神蹟,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死�奡_活後,該亞法就曾發出一個奇談怪論,要置耶穌於死地。如經上所記:『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個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著祂,人人都要信祂,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土地和我們的百姓。內中有一個人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11:47-53)。由此可見,該亞法是何等陰險毒辣。亞那也同樣如此。然而他們的毒謀也不知不覺成就了上帝的旨意。就如經上所說:『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詩76:10)

  亞那清楚的知道,要處耶穌死刑,雖然首先要在猶太公會中定祂死罪,然而這一點是不難作到的。因為猶太公會中除個別少數議員心地正直,主持正義外,其他絕大多數議員都是些名利權勢之徒,有些人甚至對耶穌充滿了刻骨仇恨。他們所以恨耶穌,並非因祂作了甚麼不好的事,或虧負了他們,而是因祂降世救靈的使命打擊了他們屬世的野心和奢望。他們雖然盼望彌賽亞王基督的來臨,而基督耶穌也果真來到了他們的當中,但卻不符合他們心中世俗的慾望。他們所要的『基督』,是能復興屬世的以色列國,打倒羅馬的統治,並進而統治全世界,又能帶給他們尊榮地位和屬世權益的『基督』。但這卻不是主耶穌基督的使命。

  主降世的使命不是要建立屬地、屬世的國度,而是要建立屬天、屬靈的國度;不是要在世上掌權,而卻是要在祂子民的心靈中掌權,將他們『從罪惡中救出來』。(約18:36.太4:17. 1:21

)。正如有一次,『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堙A看哪,在那�堙C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堙C』(路17:20,21

)。再進一步來說,基督以後復臨時固然要復興以色列國,但祂所要復興的也是屬靈屬天的以色列國,而不是屬世屬地的以色列國。(徒1:6-11)。這個國度實際上也就是『天國』(太8:10-1

2), 又被稱為『上帝的國』(可1:14-15.太4:17)和『基督的國』(路1:31-33.彼後1:11)。因為這個國度的君王就是基督。(路1:31-33 )。這個國度的京城是在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正如

使徒保羅所指出的:『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那�埵酗d萬的天使,……有審判眾人的上帝……並耶穌。』(來12:18-24)。也正如使徒約翰在啟示錄異象中所看到的,在天上的聖城耶路撒冷中有上帝和基督的寶座,有千千萬萬天使,我們將來要和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並眾天使永遠在一起,凡享無比的喜樂和榮耀(啟21-22章)。這國度的子民也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的信徒。正如基督當眾稱讚羅馬百夫長的巨大信心時所明確指出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婸P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太8:11-12)。由此可見,主耶穌基督的降世救靈的使命,實際上已嚴重打擊了猶太公會領袖們的屬世的野心奢望,因此就遭到了他們堅決的抵制和刻骨的仇恨。

  再說,他們所以恨耶穌,也是因為祂的品德充滿了仁愛、公義和聖潔,同他們的自私、不義和污穢成了強烈的對比。祂純全無瑕的心靈和美德,以及祂所講述的屬天神聖的真理訓誨,對他們的罪惡等於是不斷的揭露、斥責和定罪,因此,主耶穌終於成了他們的眼中釘。他們所以恨耶穌,也是因為祂具有極大的感化力和吸引力,越來越多的百姓都離開他們而跟從基督了,這就更引起了他們的嫉妒和仇恨。於是他們都決心要殺害耶穌。

  因此,亞那清楚知道,要在猶太公會中定耶穌死罪是很容易的,祗要隨便加給祂一個褻瀆上帝的罪名就成了。但困難是猶太公會『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31)。他們雖然能審問犯人和通過判決,但必須經過羅馬政府的批准方能生效。因此他們要處死耶穌,就必須從耶穌身上找到一點政治上的把柄,而誣告祂一種政治上的陰謀叛亂的罪,以引起羅馬當局的仇恨,而批准他的死刑。

  於是這個老奸巨猾的前任『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約18:19)。他故意盤問耶穌有那些門徒,都是些甚麼人,以及耶穌曾對他們講過些甚麼教訓等等。他希望從耶穌回答中能找到一點材料,藉以誣告祂暗中建立祕密組織,企圖建立新國度。這樣猶太公會就可以把祂交給羅馬政府,定祂破壞社會治安和煽動叛亂的罪。

  主耶穌對亞那這個陰謀瞭如指掌,一清二楚,因此主並不回答他的盤問,而卻嚴正地申稱:『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堙A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堥癡S有說甚麼。』(約18:20)。藉此,主耶穌否認了祂和門徒之間有任何祕密的組織或計劃。至於祂的宗旨和教訓也從來沒有一點不可告人的隱祕。

  主在此回答中也為我們留下了保護門徒和智慧應對的榜樣。雖然亞那詭詐地想就耶穌的門徒盤問耶穌,但主在回答中對門徒的事一句也不提述。祂決心保護門徒到底,不願讓他們中任何一人受到牽連和影響。對於亞那別有用心地盤問祂的教訓,祂也智慧地予以應對,一句也不重述。藉此實踐了祂對我們的教導:『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7:6)。

  接著主耶穌又反問他說:『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所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約18:21)。

  主這句話不但是為自己最有力的辯護,而也是對亞那心中陰謀和暗中祕密的揭露。亞那明明知道基督的宗旨和教訓是甚麼。因主的宗旨和教訓一向公開於廣大的民眾之前。況且祭司和長官們也早已派了許多奸細跟蹤祂,窺察祂,甚至試探祂。(太22:15-22)。他們也早已將主的一切言行報告給祭司、官長們。那麼,亞那現在為甚麼還要詭詐地盤問主的門徒和教訓呢?

    主耶穌這樣的回答和反問,使亞那啞口無言。他怕主耶穌會進一步揭露他們暗中不光彩的祕密,所以就不再向祂說甚麼了。但『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約18:22)。這個差役因見他的主人被主耶穌問得無言可答,窘態畢露,竟幫起兇來,用手掌打主耶穌的臉。

  根據聖經上所能見到的記載,這是人類的創造主、統治主和救贖主第一次遭到一個罪人的掌摑臉面!主卻忍耐並憐憫了他的粗魯無知。但為了幫助他認識自己的過錯,就開導他說:『我若說的不對,你可以指證我的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18:23)。其實隨便動手打人,即使對一個犯人也是不可以的,何況基督還未正式經過審判定罪,按律法說還並不能算是一個囚犯,更何況祂又未說錯話。即使說錯話,也只能按事實指出,而不能隨意動手打人的。現在我們來看:

 

    第二次受審:在亞那和該亞法面前的預審(約18:24)。

  亞那因感到自己一人不是耶穌的對手,又因要急於抓緊時間進行審判,『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堙A仍是捆著解去的。』(約18:24)。『當公會議員正在集合的時候,亞那和該亞法在這�堣S重新審問耶穌一次,但是也沒有問出甚麼頭緒來。』(歷代願望711頁)。現在我們再來看:

    第三次受審:黎明前猶太公會的初審(太26:57-68.可14:53-65.路22:54,63,64)

  在夜間被通知的公會議員大部分招集到大祭司處的會議廳後,耶穌就在猶太公會前受到了一次審判。如經上所記:『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堙A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找不著,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誣告祂,祗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可14:53-56.太26:57,59)。『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0-61)。又說:『我們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可14:57-59)。

  大祭司和猶太公會議員們知道,要想殺害耶穌,就必須找到一種罪名,在猶太公會和羅馬政府面前都看為極其嚴重,足以判處死刑的。但要找到這樣的罪名是不可能的。除非藉助於捏造。但即使要捏造罪名也並不容易。正如我們看到他們找了一些壞人來作假見證,但『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總得不著實據。』末後又找到了二個人來作見證,指控耶穌曾說過:『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另一個的說法是:『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等等。似乎有一點事實根據,但仍是把主的原話改變了。主當初對猶太人是這樣說的:『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翰加以解釋說:『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所以到祂從死�奡_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2:19,21)。 但這兩個作假見證的人,卻有意把主的話改變了,說成是耶穌要拆毀聖殿,企圖以此挑起猶太人和羅馬人對祂的憤怒。因對於聖殿,不但猶太人非常重視,而羅馬當局也相當重視。羅馬政府為了對猶太人施行懷柔政策,曾幫助他們重建了這聖殿,並也常以聖殿的雄偉、榮美和堅固,而引以自豪。

  其實即使如上所說,他們將主耶穌的原話改變了,但也決不能以此定耶穌死罪。因為按不信的猶太人和羅馬人看來,即使耶穌說了這一句被歪曲的話,也最多表明祂說了誇大的狂言。無論怎樣總不可能因此被定死罪。

  面對上述種種假見證的誣告,主耶穌不屑予以申辯,而卻以嚴肅的靜默作為最有力的駁斥。因祂這時正處於惡人的包圍之中,辯駁祗能使惡人的氣勢更狂妄,假見證更囂張,而置之不理,卻倒使他們心虛發慌,不知所措。主持審判的該亞法這時更感到焦急、慌亂和狂怒,惟恐這樣審判下去,他們的陰謀要失敗。於是這個『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一句話也不回答。』(太26:62-63.可4:60-61)。這樣,基督這時的表現,就應驗了祂降生為人前一千年在聖經上的預言:『那尋索我命的設下網羅,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惡言,終日思想詭計。但我如聾子不聽,像啞吧不開口;我如不聽見的人,口中沒有回話。』(詩38:12-14)。也明顯應驗了先知以賽亞在主前700多年論到基督的預言:『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主的置之不理,緘默不言,對大祭司的陰謀審訊和假見證者的誣告,實在是最有力的斥責。該亞法沉不住氣了,終於施展出最後一個陰毒而卑劣的手法,想要利用猶太公會議員們的不信偏見和仇恨的心理,強行判定耶穌死罪。他偽裝嚴肅地舉起右手,用起誓的方式對耶穌說:『我指著永生的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太26:63.可14:61)。

  其實早在三年半前耶穌受洗從水�堣W來時,天父上帝就曾指著祂,從天上發出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此後施洗約翰也一再為耶穌公開作見證,證明祂是『上帝的兒子』。(約1:32-34)。至於主耶穌基督本身這三年多來,也不時當眾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子,並且祂的一切言行和作為也都證明了這一點。(約10:34-38.約5:32-37)。關於這一切情況,該亞法早就聽得很多了,祗是他貪戀世俗權勢,心地剛硬,頑固不信。他現在裝著嚴肅的樣子,指著上帝,堅持要耶穌起誓告訴他們,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顯然是存心不良,用心險惡,想要抓住耶穌自己的話,強加以褻瀆上帝的罪名,而判處以死刑。基督對他的陰謀一目了然,知道自己若回答他的問題,必被他判處死刑無疑。那麼基督究竟是怎樣回答的呢?祂對此問題又有甚麼樣的看法呢?我們下一次再繼續講解。

  但從以上所述主耶穌初步受審的過程中,已使我們強烈感受到:上帝的兒子,宇宙萬有的創造主和統治主,竟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的緣故,而受到罪人不義的審判和誣害!如果不是因為我們世人犯了罪,如果不是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主耶穌又怎麼會落到這個地步,成為罪人的『囚犯』,遭受罪人的『陷害』呢?但願我們從此以後都不要再犯罪,我們都要向主悔改認罪,求主赦免並潔除我們的罪,使我們能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恩助,和真道,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作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從今世直到永生!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