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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題  默想上帝的誡命(五)

──當孝敬父母

 

  有一次,有一位母親帶著自己的小孩外出,突然敵軍的飛機前來轟炸,衆人驚慌四散,但一時四處幷沒有安全躲避的地方。只見這位母親鎮定地叫自己的孩子伏臥在地,她自己也隨即伏臥在她孩子的身上,她想用自己的身體在她孩子的身旁形成一道圍��。一陣轟炸後,周圍許多人傷亡,這位母親也不幸死亡,但她的孩子却安然無恙。

  又有一次,有一位母親從外面買東西回來,突然發現自己和鄰家的房屋正發生熊熊烈火,衆人只顧從屋中匆忙地取出最值錢的東西。但這位母親却極其焦急地想到自己的嬰孩,還在臥室中,急欲衝進烈火中去搶救自己的嬰孩。周圍的人攔阻她說:『不能進去阿,你要被燒死的。』但她不顧一切,衝入火焰中,終於救出了自己的女兒;但她自己的身體,特別是頭和臉面却燒成了重傷。經過治療,雖然傷勢痊癒,但原來美麗的容貌,卻已變得醜陋怕人。好心的母親還一直不願讓自己的女孩知道這一事實,唯恐她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

  女兒天天在母愛中成長。不知不覺由小學升入了中學。女兒的心理也漸漸起了很大的變化。她從不讓同學到她家中來,也不願和她母親一同出外行走,因她不願讓同學看到她母親醜陋的面容。有一次,她母親有急事到她學校��去找她。同學看到了,問她:『這來找你的人是誰阿?』她竟回答說:『這是我家��的傭人。』後來母親知道了這一切情况,心中甚感悲傷。有一天夜深人靜時,母親把女兒叫到身邊,把自己年輕時和結婚時的照片拿給她看,確是一個容貌俊美的女子。對她說:這就是你媽媽原來的樣子。你知道媽媽怎麼會變成現在這個醜陋的樣子麼?就是因爲不顧生命的危險,衝進烈火中把你救出來,才被燒成這個樣子的阿。女兒聽著聽著,淚如泉湧。一頭撲到母親懷中說:『媽媽,我錯了。我再也不會以你爲耻了。』從此以後,她常喜歡向別人介紹她的媽媽,她是爲了搶救她的生命而變成這個樣子的。她感到她的媽媽不但過去是最美麗的,而現在也是最美麗的。

  當我們聽到這兩個感人至深的故事時,我們有甚麼感觸呢?我想,我們一定會感到母愛的偉大。我們也會爲這個少女對母親態度的轉變而感到欣慰。少女後來對母親的親切和敬愛之情,實在是她的母親配得的。

  正是爲了紀念和感激偉大的母愛,因此西方基督教世界,普遍提倡以五月份的第二個星期日爲母親節。後來又有人提倡以六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作爲父親節,以紀念和感激父親對子女的偉大的愛。確實,父母對子女的養育、栽培的洪恩大愛,是子女應當終身不忘,並趁父母在世時,盡力圖報,盡責孝道的。

  我們中國雖然沒有母親節、父親節,但我們的國家自古以來,就一直很注重幷提倡孝道的。這一點也是上帝所喜悅的。

  上帝在聖經中對孝敬父母的人,也曾賜下特別寶貴的應許。在上帝吩咐我們人類當守的十條誡命中的第五條,教訓並應許我們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

    使徒保羅也提到這條誡命,勸勉我們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

    關於這一條誡命屬靈含義,可分八點來深入體會:

 

    第一點,對一個小孩或青少年來說,孝敬父母的最重要的表現是聽話。如果他們肯聽父母的話,作個好孩子,父母的心��該是何等歡喜快樂。如果他們倔強、任性,不聽父母的話,父母心��該是何等憂慮難過。如果他們不但聽父母的話,而且會體貼父母,幫助父母作些家務,那就更使父母歡心。

    不但在孩童和青少年時是這樣,而成為青年人,甚至成年人時,仍是這樣尊重父母的意見,肯聽父母的話,並關心體貼父母,那就更使父母的心感到歡樂。我有一位同事,他的子女都已成家立業,甚至也已有了孩子。但有甚麼事情時,仍喜歡和父親商量,徵求父親的意見。有一次爲了買甚麽東西,也打電話來徵詢父親的意見。父親心��自然很快樂的,情不自禁地稱讚起自己的孩子來。  

    當然,這不是說父母的意見不正確時,作為子女的也要聽從。但即或未能接受父母的意見時,也應對父母表示應有的尊重。如果父母的意見符合聖經的教訓,就更應立刻聽從。正如上述使徒保羅的勸勉:『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第二點,要孝敬父母,首先就應當負起供養父母的責任,以報答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追也是最起碼的要求。正如父母在我們嬰兒時期,孩童時期和青少年時期中,是多麽樣的愛護我們、關心我們,不斷地哺育、照應、培養我們長大成人,我們也應當在父母年老的時候,同樣地關心、愛護他們。他們身體的健康,飲食的需要,所穿的衣服,居住的環境,以及他們生活上的一切需要,都是我們所應當關心和負責解決的。

    此外,我們還應當關心他們的精神生活,關心他們的靈性需要,使他們在晚年時不至於感到孤單,而却能受到子女的愛護,得著主愛的溫暖,享有肢體的交通,投入救靈的聖工,從而能積極愉快地歡度晚年,迎接主耶穌的復臨。

    其實在報答父母養育之恩方面,多數人都是虧欠父母的恩情的。我的意思是指父母爲子女的操勞和付出,經常是多過於子女爲父母的操勞和付出。因此我們子女若有機會爲父母操勞和付出,這不但是我們的責任,而也是我們的權利和福分。

    可嘆,在現實的世界上卻時常聽到不少子女不願盡到供養父母的責任,或是不願負擔父母的生活費用,或是不願分隔房間給父母居住。如果他們的良心有一天被發現的話,必要為這樣不孝的行為而大大憂傷、慚愧和痛悔。

    因此我們基督徒在當今不孝之風敗壞的世界上,更要特別盡到孝敬父母的責任,爲衆人留下美好的榜樣。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也曾在孝敬父母方面爲我們留下了最完美的榜樣。祂最後雖然爲了擔當我們全人類的罪惡,被殘酷地釘在十字架上,然而祂在忍受無比慘痛,即將垂死前,仍念念不忘自己的母親。祂雖然不再能盡到孝敬母親的責任了,但祂却把祂所愛的母親委托給最愛祂的門徒約翰去奉養。祂含意深遠地對站在十字架旁的母親說:『婦人,(這是當時對婦女的尊稱),看你的兒子!』又對站在旁邊的約翰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的家��去了。』(約19:26,27)。

 

    第三點,我們孝敬父母,不但應當在生活上負責供養他們,在心靈上多多關心、安慰他們,我們也當孝順和尊敬我們的父母。『孝敬』這兩個字,在中文含有孝順和尊敬的意思。在原文中也特別含有尊敬的意思。而孝順實際上也是屬於尊敬的一種具體表現。

    講到這��,我想起約瑟在孝順和尊敬父親雅各的事上,所爲我們留下的美好榜樣。雅各知道自己不久即將離世,就叫了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的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把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雅各說,你要向我起誓。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敬拜上帝。』(創47:29-31)。

  以後約瑟聽見他父親病了,他就帶著自己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連一同去看望他的父親,幷讓他兩個兒子接受以色列的擁抱和祝福。藉此也教導他們孝敬他們的祖父,並信靠、敬畏、事奉以色列所敬拜的上帝。在雅各臨終前,約瑟又和他的衆弟兄來到父親面前,領受以色列指著他們各人所說的預言和祝福。

    雅各去世後,約瑟按照當時的風俗爲他父親舉行了隆重的喪禮。隨即要求法老,讓他遵照誓言,將父親的遺體運回迦南地埋喪。法老樂意贊助。『於是約瑟上去葬他父親,與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幷埃及國的長老。還有約瑟的全家和他的弟兄們,幷他父親的眷屬。..又有車輛、馬兵。和他一同上去的甚多。』(創50:7-9)。在上述一切事上都可以看出,約瑟是何等孝順和尊敬他的父親。

 

    第四點,孝敬父母還包含了一種特別的責任,就是當我們的父母在年老體衰,生活不能自理,或是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我們作爲子女的首先有責任要服事他們,使他們能獲得最好的照應和護理。如果我們自己實在沒有辦法盡到這一方面的責任的話,那麽我們也一定要找到其它更好的解決辦法。正如父母在我們嬰兒的時期中,怎樣日夜操勞、換洗、撫育我們日益長大;我們也有責任在父母年老病衰,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要盡心、盡力地照應他們,服事他們,安慰他們,這樣才不至於辜負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

    我們要存著禱告、信靠、感恩的心,幷且甘心樂意地去作這些照應、服事、安慰父母的工作,因爲這正是上帝給我們的機會、特權和福氣,讓我們可以報答親恩,减除他們的病痛,帶給他們歡慰,幫助他們爲永生的天國作好靈性準備。這比甚麼都更好、更重要。

    世界上的人,有時在父母生前幷沒有很好的關心、照應他們,但在他們死後卻大辦喪事,大哭一場。其實這對死去的親人已毫無意義。我們不可效法他們。我們寧願在親人生前多多關心、服事他們。至於親人死後的喪禮,只要具有屬靈的安慰、造就人的意義,適可而止,却不應大事鋪張浪費。

 

    第五點,上帝吋吩咐我們:『當孝敬父母』,也包括對其他老年人,我們也當特別尊敬、關懷他們。我們既然體會到我們自己的父母在年老的時候,是多麽需要人的關懷和照顧,那麽我們對其他的老年人也當表現出真誠的關懷和照顧。

    例如我們在公共汽車上或電車上,看到老先生、老太太上來的時候,我們都當恭敬地起來讓座。又如當我們看到周圍有生活困難,身患疾病、沒有親人照應的老年人時,我們就有責任去關心、幫助他們。此外,也要通過里弄、社區,或其它機構,去幫助他們作出更好的按排。

    至於對教會中年老的弟兄姐妹,特別是年老孤獨的寡婦,或是沒有親人照顧的老弟兄,我們更有責任去關懷、安慰、幫助、尊重他們。正如主耶穌有一次教訓我們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48-50)。

    但是我們在照顧教會中年老的寡婦,或是年老有困難的弟兄的時候,也當有屬靈的智慧,幷按照真理的原則去作。正如使徒保羅在書信中所作的指示:『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爲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上帝,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3-8)。

    還有,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指示我們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提前5:1,2)

 

    第六點,『當孝敬父母』,也特別包括了對教會中年老忠心的主的僕人,以及熱心愛主的老年弟兄姐妹,都應當表現由衷的尊敬。正如保羅在書信中所作的指示:『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爲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又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麽德行,若有甚麽稱贊,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提前4:8)。

 

    第七點,『當孝敬父母』,也包括對國家領袖,政府官長,以至於機構領導,也應當表示相應的尊敬和關心。正如使徒保羅的勸導:『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長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衆人大顯溫柔。』(多3:1-2)。

    另一處又說:『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爲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1-4)。

 

    第八點,『當孝敬父母』,也包括了對撫育我們成長的祖國同胞,有更多的關心、愛護和幫助的責任。所以本條誡命也特別向我們指出了熱愛自己祖國同胞的責任。如果一個人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也就不可能關心、尊敬其他的老年人;如果一個人不熱愛自己祖國的同胞,他也就不可能去熱愛普天下萬民。所以對我們基督徒來說,熱愛自己祖國的同胞,也是我們的一個特別責任。

    我們不但有責任從事祖國的生產建設,不斷改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使祖國同胞都能夠安居樂業,而且我們更有責任把上帝的大愛,主耶穌的救恩,介紹給自己的同胞,爭取更多的人信而悔改,接受主永生的救恩。因為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衆人以爲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7-18)。

    另一處又說『我在上帝面前,幷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祂的顯現和祂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1-2)。

    主耶穌即將升天前,也曾賜下偉大的傳道救靈的使命,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但願我們都能不斷的靠主恩助,遵守第五條誡命,孝敬我們的父母,也要熱愛我們祖國的同胞。我們要關心他們生活的改善,也要關心他們靈性的得救。

 

  最後我們也要提一下,每當我們想到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時,我們也更應想到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對我們的無限洪恩大愛。

  上帝本是宇宙萬物和我們人類的創造主;我們的生命氣息並一切所有的,都是上帝所賜的;我們的身體和心靈也都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上帝對我們的愛,遠勝於父母對子女的愛;祂對我們的愛實是無限的。上帝曾對祂試煉中的百姓說:『婦人焉能忘記祂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賽49:15,16)。主耶穌也曾教導我們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太7:9-11)。

  上帝不但創造了我們人類,而當我們人類始祖犯罪墮落,即將永遠滅亡時,上帝竟又賜下祂的獨生子基督來爲我們捨命贖罪。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上帝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實際上等於將天地萬物幷祂一切所有的都完全賜給我們了,因祂的獨生子不是一個普通的世人,而却是宇宙中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中的一位,也是宇宙萬有的創造主和統治主。聖經上說:『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

  試想,上帝將創造主都賜給我們了,還有甚麽捨不得給我們呢?經上說:『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爲我們衆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麽。』(羅8:32)。  

  至於主耶穌在救贖人類的大工中,更是直接爲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當主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捨命贖罪時,祂的心靈中爲我們受盡了無限的慘痛,作出了無限的犧牲。本來主清楚知道祂死後第三天要復活,隨後要回到天父那��去。但如今當祂爲我們全人類的罪遭受死刑的折磨時,突然有神密的黑暗籠罩在主耶穌的心靈中,使祂看不見上帝了。祂感到天父離棄了祂,甚至唯恐這種離棄有可能是永遠的。於是祂最後忍受不住的大聲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雖然這樣,主耶穌還是痛下決心,寧願自己永遠淪亡,也要為人類捨命贖罪,救贖人類到底。

  主耶穌死後,雖然第三天又從死��復活,四十天之後當著門徒的面被提升天,回到天父寶座那��去,然而祂爲我們所作的犧牲幷未到此結束。祂已被永遠賜給人類,祂將要在祂原有的神性之外,永遠保留祂自取的人性,永遠保持人子的樣式,祂將要永遠成爲人類中的一份子,永遠和我們得贖的人類在一起。正如祂在即將離世前,為我們祈求說:『父阿,我在那��,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24,5.另參:約3:16.羅8:32)。

  正是由於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和救主耶穌基督無限的犧牲,才能使我們從罪惡中得蒙救贖,成爲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承受永生的洪福。如此的洪恩大愛,實是我們應當永遠不忘,不斷圖報,從今世直到永生!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