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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題 十架七言(七)

 

    各位弟兄姐妹,你們好,現在我們要繼續一同默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話中最後一句話,記在路加福音23章46節:『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話了這話,氣就斷了。』

    上次我們講到,主耶穌用祂最後一口氣,首先大聲呼喊:『成了!』主耶穌深信:祂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捨命,已爲人類完成了贖罪大功,從今以後,一切信而悔改的罪人必要得蒙救贖,成爲上帝的兒女,承受永遠的生命;並且撒但邪靈和惡人也將永遠被毀滅,全宇宙也要因此永享安寧。於是主耶穌憑著信心,大聲呼喊說:『成了!』

    然而,主耶穌自己的命運將怎樣呢?這時祂仍然處於『罪的工價乃是死』的刑罰之下,對死後的情况仍然看不清楚。祂只能憑著過去以來一貫對父上帝信靠、順服的心,將自己完全交給父上帝。於是祂接著大聲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在『證言精選』一書中對這一句話解釋說:『在基督痛苦斷氣之際,因爲上帝從前所給祂愛子的嘉獎與悅納的保證被取消了,信心與指望就爲之戰驚動搖。世人的救贖主這時只好憑著以前堅固祂的證據,即是祂父曾悅納祂的勞苦及喜悅祂的工作。在祂臨死痛苦之時,在祂捨棄其寶貴生命之際,祂只有本著信心靠賴自己素來所樂從的父。在祂左右,並沒有清楚明亮的希望曙光鼓勵祂。四圍的一切都是沉悶迫人。在天地爲之同情悼惜的駭人幽暗中,救贖主飲盡了那神祕之苦杯,不留餘滴。祂甚至對於自己將來必可得勝的光明指望及信念,也感到渺茫,便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路23:46)。祂熟悉祂父的品性,及其公正、慈悲和大愛,因此祂全心順服,把自己交在父的手中。在天變地動的大混亂中,那些驚奇的觀衆,都聽到了這位「髑髏地之人」的斷氣遺言。』(第一輯229-230頁)。

    從主耶穌先前所說的一句話『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以及從這最後一句話『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也可幫助我們明白主耶穌為甚麼死得這麼快,祂死亡的真正原因是甚麼?

    聖經上告訴我們,主耶穌是大約在申初,下午三點多斷氣的。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有短短幾個小時就死去了,這在一般人來說是不可能的。因十字架的刑罰對被釘的人是一種慢性的折磨,常常要拖兩三天才能死去。主耶穌所以斷氣得這麽快,實是由於擔當了我們世人的罪,遭受到上帝對罪惡忿怒的刑罰,以致主耶穌心靈極度悲傷慘痛,終於心臟破裂而死。因此,主耶穌實際上是被我們每一個人的罪所殺死的。

    『歷代願望』一書中對這一點提到:『然而那真致耶穌於死命的幷不是槍扎,也不是十字架上的痛苦。在祂臨死的一剎那所發出的「大聲呼喊」(太27:50.路23:46),以及從祂肋旁所流出來的血和水,說明祂是由於心臟破裂而死的。祂的心乃是因受精神劇痛而破裂的。由此可見祂是被世人的罪惡所殺害了。』(787頁)。

    『聖經手冊』上對這件事也開始有點領悟,說:『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個鐘頭之後,當槍刺入祂肋旁的時候祂已經死了。有些醫學界權威說到心臟破裂的情形,只有在這種情形之下,血聚集在心包膜中,就是心臟外面的一層膜中,幷分成血塊和水一樣的血清。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那麽使耶穌立刻致命的實際生理原因乃是心臟破裂,在劇烈的痛苦和祂的狂熱激動的血液衝擊之下,祂的心臟裂開了。正確的說,耶穌是爲了全世界人的罪可能死於心臟破裂。可能是由於為人類犯罪而受的痛苦是人身體所不能擔當得起的。』(聖經手冊415-416頁)。

    由以上所述可見,主耶穌實是被我們世上每一個罪人的罪惡所殺死的,幷也因此爲我們每一個人付清了贖罪的代價。但願我們都能被主的

無限大愛所感動,立刻信而悔改歸向主。我們要懇求主的靈立刻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有真正痛悔改過的心,懇求主的寶血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所流的寶血不致白流,使主爲我們所付的贖罪代價不致白費,並懇求主的恩助使我們完全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

    主耶穌曾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有人讀到這一句話,也許會提出一個問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是為我們全人類捨命贖罪嗎?但主在這��怎麽說,祂的捨命只是『作多人的贖價』呢?我們的回答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確是爲我們全人類付出了無限生命的贖罪代價。但是,對一切不願信而悔改的罪人來說,主爲他們所付出的贖罪代價,結果都白白浪費了,幷不能使他們得到赦免和救贖。因此主的流血捨命,實際上只是作了『多人的贖價』,也就是作了那些真正信而悔改,得蒙救贖之人的贖價。

    但願我們都能真實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使主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所流的寶血,能真正成爲我們贖罪的代價。而對我們已經信而悔改,成爲上帝兒女的人來說,還當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和聖靈的大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在這罪惡的世界上,在我們的肉身中,不斷靠主恩助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腓2:12-13)。因爲已經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的人,屬靈生命仍有病衰死亡的危險;已經蒙恩得救的人,仍有被罪迷惑,離弃真道,失去救恩的可能,從而將主重釘十字架,再也不可能悔改歸主。

    正如聖經中早就對此發出嚴重的警告,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于聖靈有份,幷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爲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上帝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由此可見,把主重釘十字架的罪,也就是指一個已經信而悔改、蒙恩重生的基督徒,後來又故意犯罪,離棄真道。這是一種極可怕的罪,而且只有已經重生的信徒才有可能犯這樣的罪。對未信主的人來說,不論他多麽有罪,他也只是一次釘主十字架。但對那些已經蒙主寶血洗淨,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生命的上帝兒女來說,如果離棄真道,再去犯罪,至終不再悔改,這就等於將主重釘十字架了。聖靈也不可能再感動這樣的人,叫他們重新懊悔了。主在十字架上所為他們付出的贖罪的生命的代價,已被他們完全糟塌了。

    關於這種把主重釘十字架的罪,希伯來書後面還繼續提到:『因爲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衆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况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6-29)。

    為此,希伯來書中也提醒、勸勉我們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有分了。』(來3:12-14)。

    或者有人要問:信徒應當怎樣行,才能防止『把主重釘十字架』呢?也正如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中所勸勉我們的:『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爲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媢B行,爲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

    為甚麼要『恐懼戰兢』呢?不是因為怕上帝丟棄我們,而是怕我們被罪迷惑,心靈剛硬,離棄上帝;不是怕上帝不肯饒恕我們,而是怕我們不肯悔改認罪。

    爲甚麽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要防止我們被罪迷惑,心靈剛硬,離棄上帝(來3:12-14)。因我們已經因信得到的救恩仍有失去的可能。而『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也就是要使我們得到的救恩,不再會失去;使我們不再會離棄真道,而把主重釘十字架。

    那麽怎樣才能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聖經中提到有四件事情是信徒必須不斷去作的:『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節)。

    『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簡單說來,也就是要不斷研究聖經、不斷默想、遵行主的話。因主的話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飲食,能使我們屬靈的生命不斷健康成長,並強壯有力;主的話也是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能引領我們安全行走窄路,直到永生;主的話也是我們信仰的根據和標準,能使我們的信仰純正無誤,不受迷惑,永不動搖。

    『在聖靈��禱告』,包括每日早、晚,或早、午、晚兩、三次的定時禱告,以及隨時隨地的不住的禱告。禱告是我們得救的必須,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禱告是我們屬靈生命的呼吸,是屬靈生命的維持所不可缺少的;禱告也是我們和上帝交通來往的方法,藉此使我們可以不斷從上帝那��獲得恩典、亮光、能力和力量,以致能不斷遵行主旨,追求成聖,得勝考驗,作成主工。

    『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也就是要我們不斷遵行上帝的誡命、旨意和教訓,作一個成聖成義、愛主愛人、傳道救靈的大蒙上帝眷愛的人。(約15:9-10.出20:6.但10:11,19. 9:23)

    『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是要我們不斷信靠主寶血的功勞稱義,不斷仰賴主的恩助成聖。正如先知但以理一樣,他雖然先後一連三次蒙上天稱爲大蒙眷愛的人,然而他在禱告中絲毫不敢依靠自己的義,而却完全仰賴主的大憐憫。(但9:18-19.23. 10:11-19)。

    如果我們能够不斷按照猶大書中所說的這四件事去作,我們就能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我們就絕不會離棄真道,而將主重釘在十字架上了。

 

    現在再回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讓我們再作進一步的體會。

    這��提到的『靈魂』究竟是指甚麼說的。首先需要明白的,所謂『靈魂』一詞,原是屬於各異邦邪教的迷信字眼,他們認爲人死後,靈魂不死,不但仍有知覺,而且還能向活人顯靈,與活人交往。其實所謂死人的『靈魂』向活人顯現,都是出於魔鬼的假冒。因聖經上明確告訴我們,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是不會向人顯靈的。(傳9:5,6,10.詩146:4. 104:29. 6:4,5. 30:9. 115:17. 80:10-12.賽38:18,19. 29:19.約5:28,29.)。上帝在聖經中自古以來也一貫嚴厲禁止所謂關亡、過陰、招魂、降靈等交鬼的巫術。(申18:10-14.利19:31.)。然而可嘆,後來自稱信奉基督的羅馬天主教,以及早已身受羅馬教謬道影響的基督教某一些教派中,也竟然采納了古時各異邦邪教中的有關靈魂不死和招魂術的異端邪道。特別是羅馬教發明的煉獄的謬道,以及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的興起,更是危害無窮。

    懷愛倫曾指出:『靈魂不死的神學理倫,乃是羅馬教從邪教迷信中拿來混合在在基督教信仰��的謬論之一。路德馬丁把它列在「那組成羅馬教皇諭旨的糞堆的許多荒唐虛談」之中。論到所羅門在傅道書中所說死人毫無知覺的話,這位宗教改革家評論說:「這又是一個憑據,證明死人是毫無知覺的。……那��沒有知識,沒有智慧,……。」』另一位宗教改革家『殉道者廷達爾』也公開表明,他不相信人死後立刻升到樂園享福,或立刻下入地獄受苦。他說:『這也不是我信仰中的一條。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只好說肉體復活的道理是虛空的了。』(善惡之鬥爭第33章)。主耶穌也早已明確地告訴我們:『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其實,聖經中被誤譯為『靈魂』的原文字,共有兩組,第一組是舊約希伯來文的『尼弗希』NEPHESH和新約希臘文的『普蘇開』PSUCHE。舊約中譯為『靈魂』的原文字,主要都是『尼弗希』。這個字在原文聖經中共用過755次,只有21次被誤譯為『靈魂』,但卻有197次被譯為『生命』『性命』或『命』,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另有106次譯為『人』,115次譯為『我』『你』『他』或『自己』,7次譯為『活物』。還有167次譯為『心』,35次譯為『意』『慾』『心靈』等等。可見,這個字主要的意思是『生命』,也可引伸為『人』和『心』。又因為這��的『生命』,也常常是指動物的生命,並有7次譯為『活物』,因此『尼弗希』這個字並沒有像『靈魂』那樣不能死的迷信含意。同樣,新約希臘文的『普蘇開』含意也相同。『普蘇開』在原文中共用過105次,只有22次被誤譯為『靈魂』2次誤譯為『魂』。但卻有44次譯為『生命』『性命』或『命』。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啟8:9),另有一次是指『海中的活物』(啟16:3)。還有9次譯為『人』,18次譯為『心』。

    聖經中被誤譯為『靈魂』的第二組原文字,是舊約希臘文的『如阿』RUACH和新約希臘文的『普紐瑪』PNEUMA。『如阿』在舊約中共用過377次,只有1次被誤譯為『靈魂』,1次誤譯為『魂』。其實這個字主要的意思是:『靈』『心』『心靈』,以及『風』『氣』『氣息』。同樣新約『普紐瑪』的意思也相同。『普紐瑪』在新約中共用過385次,只有9次誤譯為『靈魂』,2次誤譯為『魂』。其實這個字主要的意思也是『靈』『心』『心靈』,以及『風』『氣』『氣息』。

    由以上所述可知,『靈魂』一詞確是屬於邪教的途信字眼。其實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像靈魂這樣的迷信詞意。但可惜由於翻譯聖經時,將原來不應譯成『靈魂』的原文字意,也誤譯成『靈魂』,從而造成今日閱讀譯文聖經的人思想上的混亂和誤解。

    主耶穌最後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說了這話,氣就斷了。』這��的『靈魂』原文就是用的『普紐瑪』,應譯爲『靈』或『氣息』,和下面『氣就斷了』的『氣』字原文相同,都是用的『普紐瑪』。同樣,司提反殉道時禱告說:『求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原文也是『普紐瑪』,應譯為『靈』或『氣息』。這就如傳道書中所指出的,人死後,『塵土仍歸於地,靈(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氣)仍歸於賜靈(或說賜氣)的上帝。』(傳12:7)。傳道書前面還指出:『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原文是如阿)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原文也是如阿,也可譯為氣)是往上昇,獸的魂(原文也是如阿,也可譯為氣)是下入地呢。』(傳3:19-21)。可見,人的『靈』或說『氣』被上帝收回時是沒有知覺的,等到基督叫義人復活時,再將他們的靈或說『氣』(代表他們各人所有的靈性和品格的特質),還給他們各人。

    上帝造人時,是先用塵土造好人的身體,再『將生氣吹在他鼻孔��,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按原文應譯為:『他就成了活的人。』(創2:7原文是『他就成了活的尼弗希。』尼弗希可譯爲生命,也可譯爲人,此處宜譯爲『他就成了活的人。』)。這樣就和聖經上論到人死時的情况相一致。如詩篇上說:『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靈),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104:29)。另一處又說:『他的氣一斷(氣原文也爲如阿),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是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146:4)。

    總之,主耶穌最後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應譯為靈或氣息)交在你手��。』這句話字面上的含意相當於司提反所說:『求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應譯為靈或氣息)。』但實際上情況很大不相同的是:司提反殉道時被聖靈充滿,看見天開了,『看見上帝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給了他極大鼓舞,因此他能滿懷信心、喜樂和榮耀盼望地求主耶穌接受他的生命氣息(彼7:55,56)。但主耶穌却是在十字架上,爲我們的罪遭受上帝忿怒的刑罰,除了『罪的工價乃是死』以外,祂當時已看不透將來的情况。然而祂爲了我們罪人能得救,祂决心至死順服上帝到底,祂相信父上帝是無限慈愛公義的,祂决心將自己的靈,或說將自己的生命氣息完全交給父上帝去處置,於是祂最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或說氣息)交在你手��!』

    當我們想到主是這樣的愛我們,爲了我們能得救,祂却寧願捨去自己永遠的生命,我們的心靈是何等地深受感動和激勵阿!但願我們也要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生命和一切,但願我們也要把自己的生命和一切所有的更完全地獻上,爲主而活,爲主而用,以引領更多的人信而悔改,接受主永生的救恩,幷在主�堶惜�斷儆醒預備,熱切作工,得勝一切考驗,迎見主的榮耀復臨! * 路光 *